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市容市貌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究竟如何才能管理好城市?毋庸置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城市管理应该有刚性的标准来约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遵守这个标准,接受约束。然而,也有不少城市为达到刚性的管理标准,往往采取简单、强硬的管理措施,往往与管理相对人之间形成对立,给管理工作带来诸多矛盾和困难。在管理实践中,宿迁市城管局始终严格管理标准,而实现这些刚性管理标准的措施却不是武断的。该局提出,城市管理必须牢固树立“刚性管理,柔性执法”的理念,在爱民亲民中体现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做到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关怀,打造“亲民城管”的良好形象。
“只有严格城市管理标准和要求,才能使城市管理的目标得以实现。管理的标准必须是刚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按章办事,不得放松管理标准和要求,对达不到管理要求的,就要依法予以查处,在管理上决不能大而话之,敷衍了事,这就是刚性管理。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以管理者自居,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这就是柔性执法”。宿迁市城管局局长周维山这样诠释他在城市管理实践中提出的“刚性管理、柔性执法”理念。
我们的城市之所以能有今天这样一个整洁靓丽、规范有序的良好环境和形象,得益于刚性的管理标准。
自2006年起,宿迁市坚持不懈地开展精品城市创建活动,为了确保这项活动的扎实开展,市政府安排该局牵头,专门成立了主次干道保洁、公园广场绿化管养、河湖水面、市场商城等12个专项检查考核组,每月对管理责任单位进行考评,结果在媒体上公示,对后进单位的挂“黄旗”,并要求该单位主要领导在电视上表态发言,可以说,这种刚性的手段和标准有效地推动了各单位管理责任的落实。“精品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管理标准只会越来越高,考核手段只会越来越严”,主抓精品城市创建工作的宿迁市副市长田洪在讲话中经常强调这一要求。
在管理实践中,宿迁市城管局始终严格管理标准和要求,确保管理各项目标得以实现。2002年以来,该局依托市政府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宿迁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宿迁市城市亮化管理实施办法》、《宿迁市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四化达标考核标准》、《宿迁市小城镇镇区容貌、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宿迁市城市出入口容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等20余项管理标准,对市容管理、工程渣土管理、绿化管理执法等11项内容进行了全面细化,制定了近5万字的实施方案,提出了以人无我有的“精品”品牌,充分体现“差别竞争、特色取胜”的策略,为富集生产要素、实现工业突破提供城市“精品载体”,使城市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有据可依。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标准要求的,都要进行纠偏、整改,甚至处罚。
和其他城市一样,宿迁的城市管理工作同样会遇到“钉子”,会有障碍。而把被管理对象变成城管工作的配合者和支持者,把持对立立场的人“策反”到同一战壕里,市城管局干部职工付出的努力,远远超过一般人的想象。
刘新莉,是一个身体高位截瘫的中年残疾妇女。过去的她,用自己的残疾博得别人同情,进而成为了对抗新宿迁城管的钉子户;如今的她,不但自身支持配合城市管理工作,还主动加入说服违章摆摊设点的行列里,成为了宿迁城市管理工作的义务宣传员。
刘新莉在原来的宿迁市市府东路菜场靠摆摊卖百货用品为生,菜场被取缔后,她和一些菜贩在新盛街违章摆摊设点,和城管队员打起了“游击”。身体上的残疾,成为刘新莉破坏城管条例的武器,她用最尖刻的语言攻击城管队员,用最顽固的行动对抗城管条例,一度成了城管队员最棘手的钉子户。
然而,面对刘新莉违章摆摊设点的行为,面对其一次次的破口大骂,市城管局的执法队员没有进行处罚,也没有一个人发火,作出的回应是帮助行动不便的刘新莉收拾摊子,耐心细致地反复做她的思想工作,设身处地地为她着想,关切着她生活的难处。
2004年夏天的一个中午,天气炎热,看到在骄阳炙烤下摆摊的刘新莉口干舌燥,城管执法人员主动递给她一瓶纯净水。看着手中的纯净水,面对眼前的城管执法队员,刘新莉感动了,“这两年时间,我让你们为难了,现在我真的懂了什么叫大局,我保证配合你们工作!”,说完这些,刘新莉已是热泪盈眶。
今年3月26日的早晨,宿豫区顺河镇陆河居委会居民陆某抢占宿豫区珠江路农贸市场东门的“有利地形”—人行道,摆起了地摊,兜售自家生产的大棚蔬菜。因为蔬菜新鲜,生意异常火爆。正在他忙于售卖之际,两名城管执法队员走向前来,向他敬了个“军”礼:“同志,您好,请问这些菜是您的吗?”“是我的,是我的。我第一次到这里卖菜,不知道这个地方不能摆摊子呀。”“同志,您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按照规定,我们可以对您实施处罚,但考虑到您属于首次违章,决定对您免予处罚,但您必须迅速清理摊点、垃圾,并保证不再乱设摊点!请您在《不再违章保证书》上签字。”待陆某签完字后,城管执法人员主动帮其清理摊点。陆某不好意思地说道:“谢谢你们,我再也不乱设摊点了。”
管理是刚性的,但执法可以是柔性的,必须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在执法过程中,时时做到以人为本,处处体现人性关怀。2007年,宿迁市城管局推行了“首违免罚制”,实行“避免违章提前告知”,对首次违反城管法律法规者,坚持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予任何处罚。
据了解,首违免罚制度实施以来,该局先后纠偏1万余起,与管理对象签订《不再违章保证书》7200余份,对7000余人次免予行政处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好评。
城市管理相对人多数为弱势群体,特别是一些早餐摊点的经营者。对此,宿迁市城管局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原则,坚持既要管住,又给出路,采取“分别情况、规划地段、进区经营、管理自治”的办法,对早餐等流动摊点注重引导、疏导,并定期召开“管理相对人座谈会”。与此同时,为了真正体现柔性执法,市城管局专门成立了由30名女城管队员组成的女子执法大队,充分发挥女性忍耐性强、具有亲和力等特点,重点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市容执法管理。
如今,宿迁城管女子执法大队已经成为了市区一道靓丽的风景,她们将城市的主干道管理得井井有条。该局女子执法大队大队长朱北平介绍:“我们女子大队队员采取微笑执法,以整改纠偏为主,很容易与相对人交流沟通,基本不会出现矛盾激化,虽然人手少、区域广,但管理的效果很好。”
在城市管理中,城管执法队员们坚持宣传引导,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感染被管理者,以“柔性执法”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在2007年开展的精品店招店牌创建活动中,出现了一个带头抵制招牌创建的钉子户。他为了达到不做新招牌的目的,联合整条街道的经营户进行抵制。该局执法人员为了做通该户思想工作,利用早晨、中午、晚上时间,一天三次上门动员。终于,这个“钉子户”在城管执法人员第61次登门时被感动了,成为所在街面上第一个制作安装新式招牌的带头人。
在此次精品店招店牌创建活动中,宿迁市城管局共拆除了900余块不规范招牌。在拆除中,由于执法人员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广泛深入进行挨家挨户动员,做足群众的思想工作,不仅没有强制拆除一起,更没有发生一起矛盾纠纷。
正是由于坚持柔性执法的方式,宿迁市城管局打造出了“以文明执法感动群众,以良好的作风感染群众,以热情的服务方便群众”的“亲民城管”良好形象。几年来,宿迁市城市管理局查处的违法案件数十万起,未出现一例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极少发生抗法事件。 |